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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印发《“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2日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师德师风常态化建设,努力践行“四个相统一”,坚持当好“四个引路人”,勇于争做“四有好老师”,培育一支师德高尚、师风清朗、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先进骨干、选树典型模范、注重示范引领。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最美教师评选范围:校内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校内从事完满教育工作的教师(包括辅导员、书院部教师、团委科员、艺术教育中心教师、竞技教练、拓展教练、体育活动部科员等完满教育工作者)。

最美管理工作者评选范围:校内从事行政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根据当年实际人数核算。

三、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品格高尚。教书育人情怀深、品德修养自律严、为人处世人格正、工作生活作风清,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积极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爱岗敬业。工作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立足本职工作,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态度勤勉,工作思维新、视野广、方法好,在本单位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

4.爱校奉献。发扬主人翁精神,维护学校声誉,自觉遵循学校校训,弘扬学校精神,传承学校校风,勇挑重担,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最美教师还应满足

1.育人成绩显著,育人事迹感人;

2.牢固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以德立身,以德治学,以德施教;

3.注重“三全育人”,讲究教育教学方法,关心爱护学生成长,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才培养成绩显著,事迹感人,形成优秀案例,受到师生好评;

4.在本单位、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对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能够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三)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还应满足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科学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育人实效突出,在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等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学生广泛赞誉;

4.尊重学生人格,素质能力过硬,关爱学生成长,了解并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四)最美管理工作者还应满足

1.提供专业、友好、热情的行政服务;

2.勤勉负责、爱岗敬业、办事公道,工作作风优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3.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4.传播正能量,在责任与爱的驱动下有追求完美的工作态度和执行能力;

5.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程序及标准

(一)个人申报

对标条件,自主申报。

(二)材料审核及推荐

所在单位严格把关,对申报候选人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关爱学生等方面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所在单位党组织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三)评选方式

以当年学校具体评选通知为准。

(四)学校审定

线上评选与线下评选结束后,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纪委对分数进行统计,计算总成绩,并将所有报名人员的材料和总成绩提报党政联席会审定,确定最终先进人员名单。

(五)公示发文

经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的先进名单,在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人员分别授予“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奖励。说明:辅导员单独授予“最美辅导员”荣誉称号。

“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评选结果将作为职务晋升、评奖评优、AB岗竞聘、异科导师选拔和各项考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荣誉管理

(一)学校对“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实行常态化管理,积极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培育涵养高尚师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应持续发挥在立德树人、教育教学、关爱学生等方面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动传承优良师德师风,讲好师德师风故事,积极承担师德师风巡回演讲、报告、交流活动。

(三)“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出现违法违纪、师德失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撤销荣誉称号、追回奖励,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办法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重庆移通学院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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