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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樊源媛来源:人力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以师德建设推进我校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重庆移通学院全体教职工及所有与重庆移通学院存在合作关系的人员,如:外聘教师、顾问、客座教授、访问学者、书院荣誉院长等。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任,其他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党委组织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科研处、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价中心、纪检监察室、宣传新闻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直属党组织书记担任成员。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牵头开展师德失范行为举报、投诉、受理、调查、认定等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师风建设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各二级单位管理干部、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是本单位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教师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相结合

严格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和要求,严把教师政治关和师德关,严格实施在岗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与具体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全面压实二级单位责任

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日常提醒和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教师思想动态,关心和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

(三)坚持权责对等和分级负责

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二级单位战略考核的重要内容(发生师德师风方面的有效投诉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对应分数,具体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下发的战略考核指标确定),二级单位凡是出现1例及以上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被上级有关部门约谈或处理的师德失范行为,取消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最近一次管理干部评优资格。

五、工作安排

(一)完善师德教育体系,提升师德教育水平

1.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发挥党委引领作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明确理想信念教育的三个途径。一是建立教师定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检查,纳入考核;二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生动活泼、主题突出的师德教育活动;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邀请专家、模范宣讲、体验式教学等方式,增强教育的感染力、互动性和实效性。

发挥教师党支部主体作用。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党的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发挥教师党支部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规范教师党支部政治生活,增强组织生活活力,教育引导教师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教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发挥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宣传部、各直属党组织。

2. 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引导教师坚守师德底线

开展高等教育相关法律宣讲活动,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庆移通学院教师行为规范》《重庆移通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重庆移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的要求,明确六禁令”“红七条”“十准则,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小组。

3. 创新师德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培训实效

将师德培育贯穿教师发展全过程。在新员工培训、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管理干部培训中,开设师德师风教育课程或教育环节。

开展师德建设大讨论。通过师德建设大讨论,明确新时期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途径与方法等,深化对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培训、影片观看、事迹宣讲、警示教育、座谈交流、公开宣誓承诺等活动,使广大教师在教育活动充分认识教师职业肩负的神圣责任和历史使命,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养成良好师德的行为自觉。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小组。

(二)严把教师入口关,净化校园环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对学校拟聘用教职工在入职前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的信息。

对拟聘用教职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以及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录用,并由学校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处

(三)加强师德宣传激励,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1. 坚持师德宣传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充分利用校报校刊、广播、宣传橱窗等传统载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宣传。

2. 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选树优秀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利用教师节,每年组织开展最美教师”“最美完满教育工作者”“最美管理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发现和总结教职工先进事迹,开展师德宣传表彰活动,宣传校内外师德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努力营造崇尚师德师风、争创师德师风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宣传新闻中心、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小组

(四)师德考核贯穿职业发展全过程,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教师有师德失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具体参考《重庆移通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纪检监察室、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小组。

(五)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1.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师风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2.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反映的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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